有一對雙雙在外工作的夫妻,一直把自己一個年僅1歲2個月大的孩子寄養在育幼院,當他們將孩子領回家時,孩子已近乎處于白癡的狀態。可是,等孩子到了四五歲時,他卻突然對音樂表現出濃烈的興趣,一下子想學小提琴、鋼琴的欲望,狂熱得近乎異常。 他的父母覺得十分奇怪。后來經過調查才發現,這個孩子在育幼院時,在睡前和運動時間,院方曾不斷地播放舒伯特和莫扎特的搖籃曲,以及冰上華爾茲等音樂。 正是這種不斷播放的音樂,使這個智能并不高的孩子對音樂產生了獨特的領悟力。
玩具不宜多
談到玩具,我們就不得不評論一種令人擔心的情形,那就是:現在的父母,似乎給孩子過多的玩具。我們在百貨公司或街上,常可看到兒童在玩具店前,吵著要買玩具,最后,大人拗不過,也只好給他買了。 遇到這種情形,若是西方的父母,就不這樣,他們無論孩子是哭是鬧,除了生日與圣誕節以外,好像都不給孩子買玩具,更別說會把小孩帶進玩具店了。 他們這樣做自有他們的道理,因為在他們看來,孩子想要的東西樣樣都給,那絕不是父母愛心的表現,反而會給小孩帶來不良的影響。 井深大的研究指出,擁有太多玩具的小孩,性格比較散漫,他會精神不集中,容易見異思遷。玩具一個接著一個,興趣也會跟著瞬息萬變。 幼兒的玩具不必太多,哪怕只有一種,他也能變換各種方式來玩。即使是個硬瓶蓋,一片木頭,在孩子看來,或許都比玩具店買來的昂貴東西還要好玩。 井深大認為,幫助幼兒發展種種創意,才是做父母的最大義務。給予孩子形形色色的玩具,孩子想要的東西樣樣都可以得到,這樣的孩子絕不能算是幸福的。 常言道:“喝酒的人被酒喝。”我們倒覺得,玩具過多的小孩不是在玩玩具,反倒是被玩具給玩了。 井深大見到一些家長,他們絕對不給孩子買現成的玩具,只給他們買只有自己動手組合才能玩的那種,這樣孩子在得到它之后都得絞盡腦汁,甚至流著眼淚去拼裝。他們即便完成不了,也不輕易向父母求援。由于拼不起來就不能玩,孩子們就會拼命去干。 井深大很贊同這種教育理論。很多父母都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在玩具店里,幾乎擺滿了形形色色、琳瑯滿目的玩具,連大人看了都會不知不覺深受吸引,以為買了回家,孩子一定會很高興。但其實不然,他們在玩了片刻后,就再也不屑一顧了。 事實上,孩子對于用不著自己動手完成的現成玩具,一點也不會覺得好玩,因為這樣的玩具不能滿足孩子們的欲望。比如,當你花高價買了一架電動火車回來時,孩子并不滿足于看火車如何在軌道上跑,而是感興趣于將軌道一會兒予以拆散,一會兒加以組合。 井深大認為,現代的孩子,只對與生活密切相關的玩具感興趣,所以不但玩具不宜過多,而且應該給予他們能夠“完成的喜悅感”的玩具,并從中滿足來自他們內心的創造欲望。
讓孩子進行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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