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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11-14 1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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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或零售的利益最大化
杭州某科技公司一名從事電視購物業務的黃姓老總對記者透露說:“電視購物產品的周期通常只有2至3個月,頂多半年,利益最大化是大家所追求的。”他舉例說,某款手機性能普通,在未經“包裝”前月銷售1萬余臺,而經電視購物廣告一“捧”,日銷售便能上萬臺。
據介紹,電視購物節目的投放渠道一般在覆蓋面較廣的各個衛視頻道,由于衛視時間段成本較高,其節目往往10分鐘一檔,在幾個“垃圾時間”內滾動播放,和一般廣告十分類似。
而另外一種銷售模式則是家庭購物模式。和廣告直銷不同,它們立足于地方電視臺,走百貨商店的渠道概念,每年銷售上千種產品,節目的播放時間也長達十幾小時/天。具體說來家庭購物公司和供應商之間是代銷關系,商品銷售出去后,購物公司從銷售額中抽取3成左右,減去頻道成本、物流成本、拍攝成本、運營成本,剩下便是利潤。
“如今廣告效果的轉化率正在下降,由于電視購物的滿意度較低,客戶的退貨率呈現上升的趨勢。”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杭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電視購物頻道負責人對記者說:“現在全國有200多家電視臺都涉足電視購物,而且電視購物廣告占用的都是‘垃圾’時段,主要集中在清晨和午夜,這兩個時段一般的商業廣告通常無人問津,而電視購物廣告發布者愿意購買這樣的時段,面對這樣的利益誘惑,很多電視臺難以抵擋,對廣告的內容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目前普通家庭使用的數字電視80個頻道資源內,午夜時,竟有三分之一的電視頻道在播放電視購物廣告。無一例外的是,廣告主持人均以極其夸張的語調和表情渲染產品的“神奇功效”。“電視購物本來是一種不錯的營銷方式。但有時候的確讓人煩。”經常看電視的市民洪先生說。
廣電總局發布“禁播令”已2年多
對電視購物中出現的種種問題,許多人認為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所致。記者發現,其實早在2006年7月,國家廣電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已發出《關于整頓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內容的通知》。減肥、豐胸、增高、藥品、醫療器械五類電視購物節目被叫停。這一禁播令至今仍然有效。
然而,“禁播令”發布已經2年多,仍有電視臺在狂轟濫炸式播出屬禁播范圍的內容。比如,“睡睡瘦減肥臍貼”電視購物節目,先后在河北衛視、貴州衛視、陜西衛視等9家衛視臺播出,而這個廣告明顯屬于禁播產品。
另外,我國《廣告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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