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樓主 |
發表于 2008-3-26 12:06:21
|
只看該作者
【專家解答】
王霞朋友:
你的朋友說得很對,如果你只告夫重婚,法院是不會支持你的索賠要求的。因為告夫重婚案件屬于刑事自訴案件。《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據此可知,附帶民事訴訟作為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由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提起的、由于被告的犯罪行為所引起的物質損失的賠償而進行的訴訟。簡而言之,有關“附帶民事訴訟”規定中所說的“損失”特指物質損失,精神損失不在此列。江某重婚對你造成的傷害屬于精神損失的范疇,顯然不能在告夫重婚時附帶提出。那么,這種賠償應當在何時提起呢?
關于這個問題,《婚姻法》的規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而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