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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我家在農(nóng)村,父親和母親都有病,基本上喪失了勞動能力。我中專畢業(yè)后進城打工,結(jié)識了公司職員李某。李某學歷高職位也高,收入豐厚,只是離過婚。他在與我戀愛期間,正值我弟弟考入大學。他主動提出每月拿出300元資助我弟弟上大學,條件是我必須嫁給他。我便順水推舟,答應嫁給他,但條件是他必須每月資助我家500元。李滿口答應,并且很鄭重地就此問題寫了一紙協(xié)議。于是我們便成了夫妻。但現(xiàn)在剛剛過去一年多,李某就變卦了,從7月至今,他不僅一毛未拔,而且還開始罵罵咧咧,說什么“娶了個窮光蛋,背上了一座山”等等。我看他說話如此不算話,認定他不是個可交之人,便決定離開他。但我不喜歡“離婚”二字,想以李某不兌現(xiàn)承諾為理由主張婚姻無效,不知可否?(小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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