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在電視里面看過在暴亂場合以驅散示威者時使用催淚彈,但就在前幾天所謂的人民公仆們卻讓我年近60的老母親身體驗到了催淚彈的威力。11月29日上午10時許在我母親去孤島鎮政府反映我父親被挖掘機碰傷一事,鎮政府態度蠻橫、不予理睬竟然使用催淚彈野蠻驅趕一個手無寸鐵的老人!并且兩次正沖其臉,這是政府對待普通百姓的行為嗎?!這是何等的行為?這是共產黨的隊伍嗎?有這樣對待老百姓的嗎?在第一次施放煙霧彈時慌亂中鎮政府部分物品包括電腦,桌椅和兩個大花瓶等被毀壞,政府還一直誣告是我母親損毀的。 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誰也不知道,誰都想幸福的走在陽光下,誰都想幸福的生活每一天!但是我父親王長倫卻永遠只能躺在床上度過余生,家人更是整日以淚洗面。事故已經過去近3個月了,交警的不作為和孤島鎮政府的蠻橫更是讓人寒心。現在到哪里可以講理?所以我們只能借助網絡讓更多的人知道,讓更多的人了解。!只是希望大家對此更深入的了解!只是希望可以為家人伸張正義!希望好心人能轉這篇帖子,在此家人跪地感謝!謝謝大家了! 事故發生在2010年9月14日下午5時30分左右,王長倫,男,58歲,騎電動自行車出門沿公路右側由孤島鎮集輸大隊十字路口,河口向孤島方向正常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被正在路邊給孤島鎮政府施工的挖掘機碰倒。 受害者在勝利醫院因頭部傷勢嚴重先后做了右側顳頂硬膜外血腫清除手術和腦內血腫清除并去骨瓣減壓手術。在9月16號做完第二次手術后即呈昏迷狀態,于9月18日因肺部感染行氣管切開術。在勝利醫院住院治療51天后,其中16天是在重癥監護室里度過的!這對一個老人來說多么大的痛苦!因腦外傷后遺癥十分嚴重,造成重度腦積水于11月6日轉入山東省立醫院繼續治療,在省立醫院行腦室腹腔分流術,緩解腦部積水。于11月23日返回家中繼續護理。在短短的兩個月已花去家中所有積蓄10萬元,還先后從親戚朋友那里借款11玩余元。現在我的老父親神智不清,左側肢體癱瘓,身邊始終需要人照顧。再過一段時間還將進行第四次手術修補頭蓋骨。這又將是一筆巨額的開支。家人包括周圍群眾一致認為王長倫自己摔是摔不了這么嚴重的!并且主治大夫也明確表示“是受到了巨大的外力作用,自己摔是摔不了這么重的!系重力撞擊,并兩次受撞擊,不是從電動車上摔倒所能造成的! 事故發生后交警未及時出警致使現場有利證據滅失。此后河口交警隊事故處理副中隊長韓強等人一口咬定是傷者自己摔的,不需要調查。我和家人多次找交警要求做進一步的細致調查。但是交警部門一直拖拖拉拉,推推委委,百般阻撓。在目擊證人的證言等種種鐵的證據面前交警部門曾一度表示繼續調查,但事故已經過去三個月,交警部門只給出無法確定事故責任的結果!這就是人民的交警嗎?這就是人民公安的辦事效率嗎?
在事故處理中,我和家人認為交警隊測量的數據與現場的痕跡數據相差甚遠,多次要求從新勘察現場。在壓力下韓強同意第二天重新測現場!但不知何原因在出事地點半個月未動工的現場即在第二天交警答應測量現場的那天清晨就有人在痕跡上繼續施工!被連夜蹲守事故現場的我和家人抓個正著!難道他們沒有私通信息嗎?
事故領工姓薄,是河口區義河鎮人,河口區孤島鎮的書記也有個姓薄的,也是河口區義河鎮人并且是一個村的同時還有近親屬。東營市的三網綠化工程是關系黃河三角洲生態的大工程,這么浩大的工程他們竟然沒簽任何工程合同!并且孤島鎮政府放任沒有任何手續和安全標志的情況下任其施工! 鐵的事實已經證明,事故現場的施工車,即導致我父親頭部嚴重受傷的肇事車輛,孤島鎮政府和交警隊事故處理大隊某些人因種種不可告人的目的,事發以來,他們一直采取嚇、拖、騙等手段,百般阻撓受害人家屬的維權行為,極力掩蓋事實的真相。他們的行為,嚴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致使受害人的正當權益得不到維護,也嚴重影響了公安交警隊伍的聲譽和政府的形象。孤島鎮政府對正當反映情況的老百姓怎能如此蠻橫!更是對政府抹黑,更是對黨和國家的抹黑! 以上所列情況句句屬實,望朋友們懷一顆憐憫的心,同情受害者及其家人!希望媒體和有關部門關注!還受害者親屬一個公道還社會一個公平為盼!祝好人一生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