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制約兒童福利制度構建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包括專家學者和決策者在內(nèi)的精英尚未形成對兒童福利理解的共識。能否對兒童福利的界定形成科學共識,不僅影響兒童福利制度設計的科學性,而且會對兒童福利立法的進程產(chǎn)生直接影響。因此,亟需各方加強研究和交流。對于兒童福利,目前這種“精英”分歧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事實證研究表明,在美國紐約,“供一個孩子上學,一年的成本是11282美元,但是,監(jiān)禁一個少年一年的成本是170820美元,后者是前者的15倍。”這還沒有考慮將一個孩子培養(yǎng)成有貢獻公民給社會帶來的無法估量的附加值。
最后再強調(diào)的一點理由是,孩子涉及千家萬戶,孩子的悲劇事件也最能觸動社會的敏感神經(jīng),在當前貪腐嚴重的社會背景下,兒童福利保障工作不利導致的悲劇將極易增加社會的不穩(wěn)定因素。尤其是當決策者的兒童保護意識落后于民眾意識時,這種社會不穩(wěn)定風險系數(shù)將進一步增加。
(二)糾纏于兒童福利與兒童保護的關系
關于兒童福利界定的分歧還來自于對兒童保護與兒童福利關系的爭論。兒童保護和兒童福利的關系在中國的立法和高層政策中是否有清晰的邏輯關系呢?就筆者的研究而言,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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