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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4-24 09: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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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答】
曲靜朋友: 一方故意損害夫妻共同財產,使夫妻共同財產顯著減少,這種行為本質上侵害了另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的權利,其違法性是顯而易見的,行為人理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對于這個問題,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瞞、轉移、變賣、毀損財產一并計算在內,對另一方應得的份額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瞞、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以個人所分份額折價補償對方。 據此可知,離婚時你若要求周偉賠償你的損失,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特別是你手中掌握著添買東西的發票,你的要求就更為有理有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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