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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定居的劉先生帶著老婆和孩子回老家平利縣八仙鎮探親,在安康市汽車站乘車時被售票員告知,妻子懷里抱的一個月大的嬰兒也要購買全票,否則不能上車。劉先生與售票員再三理論,最終無奈地掏了45元為兒子購買了全票。
回到老家后的劉先生很不理解,撥打本報新聞熱線投訴,他認為如此做法“太不人性化”,按照規定,這么小的小孩是應該免票的。
國家有關政策明確規定“1.1米以下兒童乘車可免票,1.1—1.4米兒童乘車可享受半票優惠”。可安康市境內營運的車輛都以交警對超員車輛要罰款,不能超員為由,要求所有乘車的兒童(包括嬰兒)必須購買全票。
昨日上午,在安康市汽車站,記者在售票大廳內看到,墻上的《旅客須知》第5條標明:兒童身高1.00米—1.30米應購兒童票,按全票半價收費,供給座位,身高超過1.30米者應購全票。但記者走訪了車站里發往各區縣及鄉鎮的長途汽車,發現所有乘車兒童(包括嬰兒)的家長都為自己的孩子購買了全票。
記者詢問了幾名長途汽車司機,回答都是一樣的:沿途的交警在查超員時非常嚴格,交警部門只認定車輛核定的實載人數。檢查是按人頭計算的,如果多帶1個小孩照樣要罰款,許多司機都因多帶1個小孩被沿途交警罰過款,所以小孩不買票司機都不答應,并且發車時寧可拒載也不愿搭載免票兒童。
安康市汽車站站長王武林告訴記者,車站并沒有強制規定乘車兒童必須購買全票。車站和司機這樣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搭載免票兒童,哪怕是嬰兒,司機都會被沿途交警罰款。現在的長途客運車主都是私營業主,讓小孩都買半票占個座位又覺得劃不來。而且假如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車站也要按全票為小孩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出于經濟考慮,車站和司機在售票時都沒有售兒童票,乘車兒童都購買的是全票。王站長表示,這種情況是從2007年春運開始的,一直沿用到現在。安康當地乘車的旅客都已經習慣了,都自覺地為自己的孩子購買全票。
安康市交警支隊相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為了安全交警查超員并進行處罰沒有錯。交通管理與車站售票應該是沒有關系的,車站和司機因經濟利益忽視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擅自取消兒童票并拒載免票嬰兒,才造成了安康兒童乘車須購買全票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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