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穆某江蘇籍、無業,租住在湘潭市雨湖區楠竹山鎮。據檢方審查認定,7月8日晚至9日晚,穆某用奶瓶給兒子喂奶時,幼小的嬰兒常將奶水吐出。穆某想到現在市場奶粉價高稀缺,自己又沒錢,便又急又氣,用手掌打兒子屁股、扇臉頰數次,并將橫抱在手中的兒子在距離床面20公分高處拋在床上。 期間,穆某發現小孩躺在床上發抖并哭鬧,便給小孩量體溫,見體溫過高又給小孩洗熱水澡。直到次日上午9時,其子發高燒至38.5攝氏度,穆某才帶孩子來到醫院就診。經醫生診斷,該小孩頭部顱內出血及臉部、胸部等部位多處淤青;經法醫初步檢驗,其子所受損傷為輕傷以上。現孩子尚在重癥監護室就醫,如顱內再繼續出血就會危及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