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旁的工廠時常噪音污染、偷排污染廢物,令身為“鄰居”的業主苦不堪言。業主投訴至環保部門,竟得到孕婦最好搬遷居住的回應。1月26日,東莞市環保局方燦芬率隊做客東莞廣播電視臺《陽光熱線》欄目時透露,上述勸孕婦搬遷的官員已被記大過處分。 據介紹,位于長安鎮的上市公司東莞勁勝精密組件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增加設備制造噪聲和排放廢棄物,嚴重影響沙頭南區金沙花園的700多戶居民的身體健康。前不久,金沙花園業主代表前往長安環保分局投訴,希望環保部門出面處理。可面對業主的訴求,長安環保分局一名員工竟建議懷孕住戶,最好搬遷至其他地方居住。該事經媒體曝光后在社會上引起熱議。 有聽眾說,“長安環保分局解決環保問題的方法就是讓居民搬遷?這個辦法可真是一勞永逸,不知道這是否代表東莞市環保局的普遍看法?不解決問題,反而讓居民搬走,實在是令人心寒。” 面對質疑,方燦芬并沒有回避,他表示,關于要孕婦搬遷的話,確實有一個長安環保分局工作人員這么說過,據市環保局了解后認為,該名工作人員說出此番言論也是好意,但對于干部講這句話是對工作不負責,水平不夠,沒有站在環保工作和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市環保局就此已對其進行記大過處理,并在全市環保系統內通報。 在接聽熱線期間,不少聽眾還集中反映稱,不少企業在被投訴查處后,隔一段時間又重啟環境違法行為,讓環保執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對此,方燦芬提到提高環保效率所面臨現狀。 方燦芬說,目前,一旦有市民舉報發現有環境污染行為,市環保局都能前往調查處理。但他們發現,環保部門在查處時往往缺乏一個強制執行權。 他舉例說,目前,市環保局查處一家企業環境違法,最少要給企業留2個月的行政復議期。從環保部門發現問題到企業真正執行最快也要100多天、慢的則要1年時間,除非企業主動配合。2012年,市環保局共發出處罰書1千多份,其中要法院強制執行的就占據一半,而要從發出處罰書到法院強制執行也需要近一年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