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婆婆不和長期虐待繼女,29歲的河北人蔡亞珊近日因涉嫌虐待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蔡亞珊自2009年5月起,在其租住的朝陽區某小區家中,因與丈夫陳某的父母關系不好,為發泄心中的不快,先后多次掐6歲繼女小云的臉、嘴、身上,用搟面杖毆打、用腳踢踹其全身多個部位,用開水燙傷其雙腳,導致小云多次入院治療。 小云病歷顯示,她于2009年5月到2011年12月間,7次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病因包括右肱骨遠端骨折,頭皮血腫、右手切割傷和燙傷,會陰部軟組織損傷等等。在最后一次被送去醫院時,醫護人員報警案發。 經法醫鑒定,小云全身多發損傷,遺留頭皮瘢痕3處,瘢痕累計長度為9.7厘米;頸部廣泛點片狀瘢痕;全身多發瘢痕伴色素沉著,其損傷程度屬于輕傷。 檢方還查明,蔡亞珊和小云共同生活期間,不讓小云見自己的親生母親和爺爺奶奶,并威脅丈夫如果帶孩子去見其他親屬就要和他離婚,還要跳樓自殺。蔡亞珊也恐嚇小云不讓其將被毆打的事告訴爸爸,導致小云在和蔡亞珊共同生活期間,無法告訴別人自己被虐待的情形,致使小云精神和肉體受到蔡亞珊的摧殘。蔡亞珊后被查獲歸案。 檢方認為,蔡亞珊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應當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7月,小云生母起訴小云生父討要孩子撫養權一案已由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為,小云的生父陳先生對于女兒被繼母毆打應該知情,但他卻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其行為顯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因此,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小云改由生母張女士撫養,陳先生每月給付小云撫養費1000元至其18周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