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捂死鄰家4歲女童后敲詐勒索,昨日,殺人女兇張莉涉嫌故意殺人、敲詐勒索一案再次在武漢中院開庭審理。此前,張莉兩次在法院受審被判死刑后均已認罪且沒有提出上訴,但仍被省高院死刑復核時發回重審。 現年39歲的女子張莉是嘉魚縣人。據指控,2008年1月30日晚6時許,她將鄰家4歲半女童亦亦哄至位于洪山區長虹橋的出租屋玩耍,后用手捂孩子口鼻致其昏迷,再以繩索捆手、毛巾捂口鼻將孩子殺害。張后來以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向亦亦父母敲詐3萬元未果,最后將亦亦的尸體棄于路邊。 警方接報案,經排查,于同年2月2日將張莉抓獲。張對殺害亦亦一事供認不諱。 同年12月,武漢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對張莉判處死刑,張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訴。2009年11月,省高院在行使死刑復核程序后,將此案發回重審。2010年9月,武漢中院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對張判處死刑,張仍未提出上訴,但此死刑案依例進入省高院復核程序時,被第二次發回重審。 昨日,該起殺人案第三次開庭。面對公訴人提問殺人動機時,張莉回答:“當天與前夫吵架后心情很糟,看到亦亦后就帶回家中,我也不知為何要殺害孩子!彼俅纬姓J自己犯下故意殺人罪,但不構成敲詐勒索。法院表示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