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廣州市海珠區的街坊譚先生報料,6月10日晚上,自己年近8歲的女兒小蔓在小區里玩耍,其間右腳踩中了一個廢棄已久的路燈桿,金屬邊緣尖銳處扎進了小腿里,頓時鮮血直流。女兒隨后到醫院縫了30多針。譚先生質疑,小區存在管理疏忽。有律師認為,物業公司更換設備后未將舊設備及時處理導致女童受傷,應承擔一定責任。 事發的小區位于海珠區南洲路附近。據譚先生介紹,事發在6月10日晚上8時許,當時小蔓在靠近小區南門的地方玩耍,當她走到幼兒園旁邊的圍欄時,右腿突然被一個鋒利的物體扎了一下,瞬間鮮血直流。 隨后,小蔓被送到中山大學孫逸仙醫院救治,一共縫了30多針。醫院診斷書顯示,小蔓的傷口長達15厘米,達淺筋膜層,診斷為小腿開放性損傷。“醫生說,由于傷到末端神經和肌腱,可能會有些功能受影響。”譚先生說。 記者隨后再次來到事發地。譚先生說,小區大門附近的路燈壞了之后,物管換了個新的,但舊設備就被隨意丟棄在圍欄邊上。記者看到,事發后譚先生所說的舊路燈已經被處理掉了,邊上的圍欄也貼上“禁止攀爬”的字樣。 對于這個廢棄的路燈桿導致女孩受傷,陳先生認為這多少也與物管的疏忽有關,隨意丟棄的舊物品,物管應該負管理責任。 隨后記者找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嘗試了解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事件仍在處理當中,不便透露。對此,廣東旭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俏丹表示,如果家長和物業公司無法就協商達成一致,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孩子的醫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