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9時許,巫山縣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章家灣轉盤發現一名走失的兒童,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章家灣轉盤,欲將報警人周某發現的走失小孩帶回派出所,隨即發現自稱小孩母親的李女士也正在附近尋找走失的孩子,于是,民警將小孩和李女士兩人帶回派出所。經核實,李女士確是小孩的母親,民警便將小孩送到了其母親手中。 據李女士陳述,她家住在巫山縣二郎廟,距離章家灣比較遠,今日早上7時許,她便離家送大女兒上學,并告知不到4歲的小兒子在家等候自己送他上幼兒園,不曾想,送完大女兒上學的李女士回家卻發現小兒子不見了,于是便四處尋找,原來小兒子一個人在家無人看管,便一個人獨自離家前往學校,中途遇上了一位二郎廟的住戶因認識小孩,便將小孩一路帶至章家灣轉盤附近,于是便發生了上述走失的一幕。萬幸的是群眾發現及時,并選擇了立即報警,以致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后果。找到孩子的李女士,抱著孩子的頭,現場非常激動,對著民警不停地道謝。 巫山警方提醒,市民外出時,一定要照看好孩子,不要讓孩子一個人獨自呆在家里。如果家里孩子走丟,或遇到迷路的孩子,應盡快撥打110報警,以免耽誤時間增大尋找難度和孩子被拐賣的系數。此外,家長最好能在孩子身上顯著的位置粘貼一個有家庭地址、電話的標志,或是放有此類內容的卡片在口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