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不想生孩子,男子楊某某一怒之下砍傷女友和其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日前,云南省金平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9719.02元。 2015年9月5日,楊某某與女友熊某甲因生育問題在家中發生爭吵,后楊某某用家中的菜刀將熊某甲砍傷,用木凳將前來制止的熊某甲前夫的父母打傷,隨后跑到門口將觀望的熊某甲的兩個孩子打傷后逃離現場。 被告人楊某某供述稱:我和熊某甲按民俗再婚(未辦理結婚證),我是倒插門的女婿。我想要一個倆人共同的孩子,但熊某甲不同意再生育,并吃避孕藥,我 們因此常常爭吵。案發當晚,吵架后,熊某甲及其家人欲動手打我,我便拿了家里的菜刀先砍了熊某甲三刀,又揮刀砍向迎面沖來的人,后跑到西雙版納躲避。 被害人熊某甲稱:我前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我便和楊某某同居生活了半年多,他叫我為他生育孩子。案發當天,我的大伯和弟弟來幫忙收割玉米,我便 向他倆訴說楊某某常常毆打我及我和前夫所生育的兩個孩子,楊某某聽了兩人的勸說后表示承認錯誤。凌晨兩點多,楊某某收拾了自己的東西說要回老家,不想和我 過了。楊某某先打了我的頭部兩拳,后去櫥柜拿了菜刀砍向我的頭部、脖子、背部。我前夫的父母聞聲趕來制止而被打傷,我跑出家門呼救時我的兩個孩子也被打傷。 被害人報案后民警在勐臘縣將楊某某抓獲,公訴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二人輕傷一級,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楊某某到案后能坦白交待其罪行,本院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