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一名7歲的女童李微微在和幾名小伙伴一起在河邊撿田螺玩耍時,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事情發生后,將其行為作為見義勇為先進典范進行了上報。 然而7月1日,據四川新聞網消息,當地大竹縣綜治辦以李微微年齡尚小,為避免其行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造成不可預計的后果,而拒絕將李微微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此事引發網民熱議。 昨日,記者從大竹縣綜治辦了解到,事情又發生了轉機。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表示:李微微的行為本身就符合《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的規定,之前也不是拒評,而是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擔心會對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不好的引導作用,暫時沒有對其進行認定。目前當地綜治辦決定,將依照規定,認定李微微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昨日,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介紹,盡管之前沒有認定見義勇為,但大竹縣綜治辦早已就其父親李家龍提出的請求逐一進行了落實。首先對于其父要求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申報,盡管沒能認定,但已從“大竹縣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基金”內,拿出了三萬元獎金,轉交至周家鎮政府對其家庭進行幫助;已與大竹縣農村信用聯社溝通,會優先考慮李家龍貸款創業問題;周家鎮當地政府已將李微微奶奶及姐姐、弟弟列為低保對象進行申報;綜治辦也聯系了相關保險公司進行協商。“令我們沒有想到的是,我們沒有對其認定是出于一個積極的出發點,也為其家中給予了不少的幫助,卻引來了網友的誤解。”胡小偉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