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爭取形成10家左右年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10家國產品牌企業的行業集中度達到65%;到2018年底,爭取形成3—5家年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10家國產品牌企業的行業集中度超過80%。 目標 至少形成3家年銷售50億企業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爭取形成10家左右年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10家國產品牌企業的行業集中度達到65%;到2018年底,爭取形成3—5家年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10家國產品牌企業的行業集中度超過80%。 根據通知,此次兼并重組主要是在我國境內依法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資質的乳制品企業。包括以生鮮乳為主要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且所用奶源全部來自企業自建自控奶源基地。 通知指出,采取多種方式推動企業兼并重組。鼓勵符合生產資質條件的企業以資產和品牌為紐帶,通過企業并購、協議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 規范 不符合規定不發衛生許可證 通知稱,將完善產業政策和準入標準。修訂完善《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和《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參照藥品生產管理措施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進一步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準入標準、良好生產規范及生產許可條件,提高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建設、生產加工布局、技術裝備更新、環境條件控制、質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還要求,嚴格企業生產資質管理,嚴格新開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資質審核和現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換證審核,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生產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 嚴格實施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加強對企業持續保持許可條件、執行良好生產規范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不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的企業,實行限期停產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資質。 政策 簡化審批手續加大財政投入 通知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后要加快配套奶源建設,大力發展企業自建牧場,確保企業生產所用奶源全部來自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加快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建設,促進苜蓿基地與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奶牛養殖基地相配套,提高奶牛養殖水平。促進上下游企業整合產業鏈,實現“奶源基地—生產加工—市場銷售”一體化經營。 在政策保障方面,將簡化審批手續。優化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相關審批流程,強化部門聯動,推行并聯式審批,避免互為前置條件。企業兼并重組涉及的生產許可、工商登記、資產權屬證明等變更手續,從簡限時辦理。此外,還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