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辦召開《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會上各聽證代表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昨天,市法制辦對立法聽證會的意見及處理情況進行了公告,F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禁止折疊自行車”及將“逃票行為納入個人信用”都沒多大變化,只是在地鐵“禁食”方面進行了放寬,嬰幼兒、年老體弱者等可以酌情照顧。據介紹,方案預計青奧前實施,目前還在修改中,市民還可以繼續提意見。 現代快報記者 毛麗萍 地鐵內“禁食令”放寬了 聽證會上,大部分聽證參加人認為地鐵內應當禁止飲食。市法制辦認為:為維護絕大多數乘客的權益,地鐵應當禁止飲食;同時,部分乘客因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也應予以照顧。 昨天,現代快報記者看到,“草案”中四十一條第六點已經修改為:在車站、站臺或者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在地鐵車廂內或者付費區飲食(因身體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除外)。草案同時強調,軌道交通執法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應對嬰幼兒、年老體弱者等予以適當照顧,對其他乘客違反禁令的首先予以說服教育、勸阻警告,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禁止折疊自行車”暫不修改 乘地鐵,禁止折疊自行車是聽證會上討論最激烈的。市法制辦綜合大家意見后認為,從維護絕大多數乘客權益出發,禁止攜帶折疊自行車的規定暫不作修改。 不過,考慮到換乘方便,市法制辦提出應當在地鐵站附近為市民提供非機動車存放點。 為此,《條例》第九條第三款修改為: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確定軌道交通車站用地范圍時,應當根據軌道交通規劃和配套的公共交通專項規劃,預留換乘樞紐、公共汽(電)車和出租汽車站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公共廁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設施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