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小梅(化名)在福利院生活半年后,遠在云南農村的祖母突然出現,將福利院告上法庭,主張小梅的撫養權。昨日,記者從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獲悉,經法院調解,祖母與福利院達成協議,為了小梅的成長,祖母放棄小梅的撫養權。 親祖母主張撫養權告福利院 小梅一歲多時,她的爸爸突然“離家出走”,杳無音訊。母親阿良帶著小梅靠好心人施舍過日子。2011年,阿良被確診患上癌癥,隨著阿良的病越來越重,她放心不下小梅,把小梅送進珠海市福利院,由福利院代管。 2012年9月,病危的阿良立下遺囑,如果找不到孩子的父親,就把小梅送到市福利院代養。然而,小梅的父親實際上已于2008年因意外死亡。小梅到了福利院大半年后,逐漸適應了福利院的生活,變得陽光開朗。 今年7月,一位來自云南文山自治州、自稱是小梅奶奶的老太要把小梅帶回老家。 原來,張老太在前不久收到珠海梅華派出所的信件,告知她的兒媳婦已于2012年11月因病死亡,留下一女,被送至福利院撫養。得知消息后,張老太趕到珠海,想把孫女接回老家撫養。 “我的兒子已經不在了,我不能讓我的孫女留在外面,我堅持要把她接回去撫養,要不然我心里難受,我不怕增加我的經濟負擔。”張老太說:“我覺得帶她回老家生活比較好,因為我們是她的親人,由親人照顧比較好。” 而福利院一方則認為,張老太來自云南農村,家庭條件很差,連到珠海的路費都是借的。而且,張老太幾個子女都在外地打工,他們都把兒子、女兒丟給她照料。“相比珠海市福利院優越的養育條件,奶奶能夠給予孩子的,除了親情,很可能什么都沒有,小梅回去后能不能上學都是個大問題。” 但是張老太執意要帶走小梅,于是向香洲區法院提起訴訟。 經調解福利院繼續撫養小梅 如果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奶奶,奶奶無疑將無法提供福利院的撫養條件給孩子,而且孩子能否適應老家的生活,能否讀書,人生軌跡因此就會發生改變,只有調解令雙方達成一致,才能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 經過調解,張老太自愿放棄撫養權,孩子由福利院撫養;福利院在沒有征得張老太及親屬的同意下不得將小梅送給其他人領養;張老太一家人可以探望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