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4時許,郭玉馳及其家屬與受害人小浴(化名)的代理人劉女士、代理律師陳維鏢在大關縣法院達成了民事和解協議。由郭玉馳一次性賠償小浴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5萬元,小浴的法定代理人向大關縣人民法院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狀。該款在簽訂協議后支付。陳維鏢表示,至此,被害人的民事權益基本得到實現。 昨日上午,受害人小浴的父親王先生證實,他們確實已經簽訂了民事和解協議,目前,已經收到郭玉馳及其家屬支付的15萬元賠償金。 “沒有辦法,我們家已經耗不下去了!蓖跸壬f。案發第三天,9月27日,王先生從天津趕到了家中。為能立刻回家,王先生放棄了2013年9個月的工資。王先生說,案發前,他一直在天津某冷庫公司做安裝工,薪資支付是按年薪計算,合同規定干滿一年才付工錢。“和老板大吵了一架,他非要問我原因,我怎么說得出口?” 當日,沒拿到一分工資的王先生向朋友借了錢,當晚就上了飛往重慶的航班。 受害人的代理人劉女士此前經營著一家小型理發店,案發后,她經營的理發店已經很難再繼續營業。一方面為了案子四處奔波無暇營業,另一方面,只要她和小浴在店里,路過的人總是會指指點點地議論,“他們就直接指著我的店門,談論我女兒的遭遇”。 “拿錢與刑事部分沒有關系” 案發后的大多數時候,這個家庭處于零收入狀態。 “現在飯都快吃不上了。”王先生說,現在他沒有精力去工作,而妻子的理發店只能是逮到空閑才偶爾營業,收入連房租都維持不了。案發后的大部分時間,他和家人都是住在姐姐家中,是其姐姐用貸款的錢在維持著他們兩個家庭的日常開銷。王先生說,由于姐姐的經濟狀況同樣一般,他們已經沒有能力再繼續維持曠日持久的法律程序。 王先生表示,民事和解并不代表他們已經原諒郭玉馳的所作所為。“我們與對方講明了,拿這個錢與刑事部分一點關系都沒有!蓖跸壬f,他和家人永遠都不會原諒郭玉馳,讓法律嚴懲郭玉馳,是他們目前最大的期待。 關于此案刑事部分,大關縣法院表示將擇期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