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檢驗檢疫局獲悉,進口新食品原料又出新規,自10月1日起,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并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取代原衛生部制定的《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如進口蘆薈等新食品原料,需提交出口國出具的在本國生產或銷售的證明材料。 按照《辦法》的規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4類物品,包括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原有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成分以及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如越來越受人們歡迎的蘆薈就屬于新食品原料。目前經深圳口岸進口的新食品原料多作為飲料和果凍的原料。據統計,2012年,經深圳口岸共進口含庫拉索蘆薈凝膠食品112批,重量近800噸,主要產品為飲料和果凍。 蘆薈屬于新食品原料,目前僅有庫拉索蘆薈凝膠可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每日食用量應不大于30克,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添加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必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并應當在配料表中標注“庫拉索蘆薈凝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