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貴子原本是件大喜事,但是嬰兒卻因難產造成損傷,一出世便四處求醫,這讓年輕的父母心力交瘁。他們認為全是醫院的錯,她幾次要求進行剖腹產,但醫生沒采納,結果寶寶是個巨大兒。三年來,小沈帶著孩子四處奔走就醫,期間不斷與醫院交涉,但都沒有結果。 他們把醫院告上了法庭。日前,這個案子在嘉善法院開庭審理。 小沈今年27歲,嘉善人,本來是個幸福的媽媽,現在卻為了兒子愁眉不展。 2010年2月14日,她住院待產。第二天產下一子,不過,男嬰出世后被診斷為新生兒重度窒息、新生兒肺炎、新生兒臂叢神經損傷等病癥。 她在起訴狀中稱:醫院明知我存在體重迅速增加,宮高大于35cm等巨大胎兒致肩難產(一種分娩并發癥,是指胎頭娩出后,胎兒肩膀卡在骨盆出口處,不能娩出的情況)等高危因素,拒不采取剖宮產終止妊娠措施。在分娩時,被告對胎兒采取過度牽拉手法,致寶寶右臂叢神經受損,要求賠償醫療費、生活補助、精神損害等損失63萬余元。 嘉善法院經審理認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的損害,該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確實存在過錯,由醫療機構承擔次要責任,且考慮到對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醫院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合計10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