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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11-6 09: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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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難點:監管主體也無奈
除新《標準》需要很長時間傳達到位外,令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頭疼的還有,《標準》實施后,遭到了許多經營戶的質疑。如在武漢的漢正街,經營戶們對《標準》實施執行頗有微詞。
“我們給商家一個月時間來處理過去沒有實行《標準》的庫存商品。11月1日后,所有不合格服裝將勒令其下架或返廠。”武漢市漢正街第一工商所副所長華世新向《中國經濟周刊》坦言,“我們也沒有辦法,新規定出臺后必須得執行,不然,這個《標準》就是擺設。”
突如其來的檢查與處理辦法,讓漢正街的嬰幼兒服裝經營戶們感到不滿。鄭斌認為:“新《標準》出臺,首先應該做的是在源頭加以排查,而不是針對流通領域。而現在,不了解《標準》的經營戶反倒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除像上述那樣《標準》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外,服裝行業生產商和經銷商全憑“自律”的方式,也讓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標準》真正能起的作用感到不安。
據國家檢驗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負責人介紹,服裝生產企業生產的服裝批批都要檢驗,進入商場銷售時也必須持有產品的合格檢驗報告,商場對此負有把關的義務。
而事實上,在生產領域,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把服裝的檢驗責任交給了生產的企業,將把關的責任交給了商場。在流通領域,負責市場監督的工商部門的檢查主要是一種直觀檢查,從外觀和品牌上區分是否為假冒產品、劣質產品等,對于像服裝這類商品的安全性等技術指標的檢測,工商部門沒有專門的檢驗機構。
“其實,我們也很無奈。”這位負責人表示,檢驗機構沒有自主權,只有在相關單位授權和企業委托后,才能對產品進行檢驗。而無良企業往往不會主動委托檢驗,因而造成劣質嬰幼兒服裝“屢見不鮮”。
“其實,要想讓嬰幼兒真正穿上"放心服裝",除喚醒消費者的質量意識和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外,還必須重點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制度化建設,在生產過程、技術質檢、服裝上市和市場監督等各個環節上做到層層把關、層層負責。”那位參與標準制定的專業人士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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