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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4-15 2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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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報4月15日報道 農轉非曾是許多農業人口艷羨之事,如今廣東汕頭市34戶村民卻用集體離婚之舉,試圖讓配偶和子女得以從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該事件折射出經濟轉型期新的矛盾和無奈。
近日,汕頭市澄海區鳳翔街道港口社區的34戶村民作出了一個讓人吃驚的決定,他們共同在一份發給“各位婚娶通銷戶口配偶居民”的集體離婚倡議書上簽上名字并按下了手印。
34對夫妻決定用集體離婚這種非常方法,試圖讓配偶和子女得以從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在這一集體離婚事件背后,實際上演著一場利益分配之爭。
離婚
王華(化名)決定和妻子離婚。這是與家人商量后作出的決定。“我和妻子說好了,兒子和女兒也都理解支持。”他告訴《法制周報》記者。與此同時,在鳳翔街道港口社區還有33戶人家作出了同樣的決定。
事實上,集體離婚事件并不是心血來潮。王華說,“我們以前就提過這個事情,但居委會一直不相信我們會這樣做。提起這件事情他們只是笑笑。”
2007年1月23日,鳳翔街道港口社區43名村民聯合遞交了一份《申請書》,要求“港口區居委會、港口經連社,將我們的愛人和孩子都列為享受港口區的分地分錢的對象。”
《申請書》僅僅是個開頭。在沒得到滿意的答復后,其中有34戶人家作出了集體離婚的決定,并簽署了倡議書。
與妻子結婚將近20年的王華作出這樣的決定實屬無奈。“我們也沒辦法,只能以這種方式提出抗議。”同樣參與集體離婚事件的李文(化名)則不斷向記者訴說著委屈,“我們多次向居委會申請讓妻子和孩子由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可他們老是拖著不解決。”
李文表示,不公平的是,港口社區那些違反計劃生育的超生人員變更為合法戶口并且還享受港口的分地分錢待遇。而李文的妻子孩子都是合法戶口,卻享受不到這種待遇。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同屬鳳翔街道管理的東門、外埔等居委會和社區,妻子和兒女都可以參加這幾次的分配。李文口中的“不公”正是此次離婚事件的導火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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