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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自己超凡脫俗,什么婆婆小姑小叔子,我都當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對待,因為我堅信,毫無血緣關系的同學都能處成朋友,我丈夫的親人為什么不能。剛結婚時婆家經濟困難,我的衣服、布料、工資,所有的東西都是公用的,沒有一點私心,還放棄了一個出去進修的機會,為了掙錢給家里貼補,小姑小叔跟我都不見外,婆婆當時也是逢人就夸啊,我還慶幸自己越過了傳統的矮墻。
等小叔小姑都功成名就,我才知道我只不過是橋板,而且還沒等過完呢就拆(第二個小姑還沒有畢業呢),婆婆挑撥離間,破壞原來親密的叔嫂姑嫂關系,生怕她養的兒女我這個外人沾了光。想來我對曾經的告誡置若罔聞,懊悔之極,回憶跟婆婆那些交心的話和事,覺得自己真是白癡。我不計較東西和錢,失去了可以再掙,我傷心的是我的真誠換回來的是什么?!婆婆雖說不是媽,可是是長輩吧,為什么一片赤誠的心,不能讓婆婆的心也有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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