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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9-27 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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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并不構成醫療事故
法庭上,該三甲醫院辯稱,對潘女士的治療,醫院不存在過錯,醫囑要求潘女士隨訪符合醫療常規,宮外孕是潘女士自身疾病造成,并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普陀區醫學會接受法院委托進行了醫療事故鑒定,認為醫生根據現有病史和B超檢驗診斷潘女士患了疑似“葡萄胎”而作刮宮術的行為不存在過錯,之后通過B超確診宮外孕、手術切除右側輸卵管與醫院的診療無直接因果關系,而右側輸卵管切除并非意味生育能力的喪失。醫生雖囑隨訪但欠具體,尚需加強。結論為:潘女士與該三甲醫院醫療的爭議不構成醫療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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